食品生产企业更换企业名称,旧包装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6-27 09:56
本着节约资源、合理使用的原则,同一市场主体在企业名称变更后,新旧包装混合使用的过渡期为6个月,自食品生产者企业名称变更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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