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社区中心食堂、超市公开招租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4-17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不锈钢社区中心食堂、超市公开招租公告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将不锈钢社区中心食堂、超市对外采取公开招租方式,欢迎有意向承租人参加报名并投标。 一、租赁物 1、本项目为一个标段,位于盐城市响水县沿海经济开发区社区中心6号楼,1层是超市、2层是食堂。食堂餐厅区域748平方米,操作间区域221平方米,共计969平方米,目前现有入住人员约1000人,具体现有状况详见招租文件第二章“食堂现有状况一览表”;超市面积为584平方米;现对此处食堂、超市整体出租,中标承租人不得转租。 2、本项目年租金底价总价为2万元。(分项底价:食堂餐厅1万;超市1万; 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总价及分项低价,否则废标。) 二、承租人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含法人和非法人类型)。 2、遵纪守法,有良好信誉,未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 3、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状况和履约能力。 意向承租人应满足以上全部条件方可参与承租。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三年,以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招租人与承租人可协商是否续签合同。 注:租赁期限自招租成交人实际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上浮5%。(如招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给成交承租人使用,租期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租金支付时间节点相应顺延,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承租人自行承担风险。) 四、租金缴纳时间 承租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十五日历天内,将首年租金一次性缴纳到 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账户(税费由承租人缴纳),同时签订租赁合同。规定时间内不缴纳租金的,视为放弃成交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偿损失。以后每年租金(税费由承租人缴纳)于当年12月31日前,缴纳到招租人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定标方法 本招租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的方法,即投标报价超过招租人底价并且是最高价者中标。 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 2、承租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承租保证金交至招租人指定收款单位的账户。(需注明承租人名称和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320921002101000023496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 账号:32001737136051144514 3、成交承租人领取中标通知一周内,须缴纳中标的第一年年租金10%作为履约保证金至招租人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的履约保证金为当年年租金10%(上一年的履约金保证金转为当年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将不足部分补齐)。租赁期满,移交手续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履约保证金计算不足1000元按1000元整数缴纳。) 单位名称: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响水支行 账号:12430188000103319 七、投标报名及招租文件的获取 地点:香港藏宝阁990990网(http:/)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承租人可自行登录响水政府网-招投标信息(/col/col34037/index.html)“产权交易”栏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开标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上述费用。未交纳招租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5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租人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腾讯会议号: 263-705-107 。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8021816661
代理公司:盐城中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保红 联系电话:15366536333 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不锈钢社区中心食堂、超市公开招租文件:点击下载.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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