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3-13 15:38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第三十八条规定,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受托人需持《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查询委托书》和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对个人权益记录存在异议的,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查,确认有误的,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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