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规划区部分区域实景三维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发布日期:2024-11-27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
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规划区部分区域实景三维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1-YCRZ-C2024-0013 项目名称: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规划区部分区域实景三维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江苏建设的通知》以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实景三维盐城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到2025年,初步建成“统一标准,互联互通”的实景三维响水,实现多类型、多尺度、时序化数据有序覆盖。建设响水县实景三维地理场景数据库以及地理实体数据库,通过在线与离线相结合的形式,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供实景三维数据支撑,为数字响水、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提供三维空间定位框架和分析基础,要求供应商组建具备技术过硬,资历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通过相关软硬件等技术手段按期完成本次服务项目(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省市进度要求完成所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5本次采购项目属于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且其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测绘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 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10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2-10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额的30%;项目完成并成功汇交盐城市后二十日内,支付合同额的40%,余款在一年服务期结束后二十日内付清。相关支付手续由乙方办理。 2、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2.1 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 数字证书”--CA 绑定与登录--参与投 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 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 zip) --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 2.2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 2.3“CA 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 CA 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 CA,省内各地区办理 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 CA 全省通用。盐城地区政务 CA 办理请至亭湖区政 务服务中心二楼 226 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 2.4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2.5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 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2.6 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 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 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 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4、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他供应商。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 标的投标。 6、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7、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本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9、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0、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等政策。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 (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响水县长江路296号 联系人:张惠玲 联系电话:15151011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响水县黄河路226-24号 联系人:张笑 联系电话:18912599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笑 电话:18912599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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