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四季云顶”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代发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1-27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响水“四季云顶”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代发公告)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代采购人发布公告,不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响水“四季云顶”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至代理机构:江苏森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 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响水“四季云顶”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按《响水县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五级(服务标准)要求执行。 收费标准:按响发改【2021】244号文件执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执行《响水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五级标准,基本费用为:小高层、高层住宅公共服务费0.9元每平方米/月,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下浮不限;公共耗能0.32元每平方米/月【此费用为代收代缴,投标时不可下浮】。商业公共服务费1.38元每平方米/月,公共耗能0.32元每平方米/月【此费用为代收代缴,投标时不可下浮】。汽车停放费参照响水当地收费标准执行。 采购需求:按《响水县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五级)为响水“四季云顶”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具体服务事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物委会)成立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资金来源 1、前期服务经费:招标人以总建筑面积提供每平方米1.5元作为前期服务、介入、开办费、配合交付等服务内容所需费用,在交付前一个月内支付给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主要用于该物业项目物管办公设备、软件、档案资料的购置、建立,以及前期部分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业主手册的编写、房屋质量保证书的编写、房屋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和业主入住前的准备工作,做好前期开发建设的相关监督工作及其他介入工作。 2、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由中标物业企业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符合竣工交付条件)、入住通知书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开始向业主全额收取。 3、由中标物业企业根据中标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以下简称共用水电费)的预算标准向业主收取,企业单独列账核算,按照实际支出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采用定额预收、余额滚动核算的方式分摊,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4、机动车位服务费按响发改〔2021〕244号文件执行。 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物业服务收费按响发改〔2021〕244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物业经营用房、共用设施经营收入,其管理和使用按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7、除物业管理规定项目外,中标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与业主协商一致,开展其他有偿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物业管理内容的企业。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被 “信用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列入公示期内的失信行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中相关所列的情形且在公示期内。 (5)盐城市物业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平台上登记且企业信用等级为“合格”及以上证明(如因监管平台维护无法提供近期信用登记证明的,须提供2024年本年任一时间下载的信用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4日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腾讯会议号:501-805-39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 1.1.前期开办费用按合同约定招标人在项目首批房屋交付前一个月内支付90%给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剩余10%经招标人函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同意后付清。 1.2.物业公共服务费用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电梯运行维护费等代收代交费用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向业主收取。 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物业管理费用一年一结,从入住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始算起。物业自负盈亏。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4.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在香港藏宝阁990990网上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响水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供应商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八、本次招投标会议依法组织,现场公证,全流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开展本次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破坏本次招标会议,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响水县房产物业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15-69816205。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江苏春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黄圩镇中小企业园1幢103号 联系人:薛主任 电 话:15949135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森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和谐路 联系人:黄文婷 电 话:15851102928 十一、质疑和投诉处理 本项目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为便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采购人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如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请与采购人、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主管部门联系处理。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发布信息、场地等服务,不负责处理相关质疑、投诉事项。
江苏春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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