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1-22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响水县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921-JZCG-G2024-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响水县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6页(4)所有人员必须足额缴纳保险费用,保险费用应满足执行苏人社发〔2023〕3号《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社保(企业部分)不得低于上述文件标准及规定险种测算(规定险种为“五险”,指养老保险金16%、医疗保险金7%、工伤保险金0.7%、生育保险金0.9%、失业保险金0.5%),目前缴费基数不低于4494元,即不得低于1128.00元/人每月。更正为:按照文件要求的人员必须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缴纳基数与缴纳费率应按照我省、市相关部门颁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应满足执行苏人社发〔2023〕3号文件要求及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 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社保(企业部分)不得低于上述文件标准及规定险种测算(规定险种为“五险”,指养老保险金16%、医疗保险金8%、工伤保险金0.7%、生育保险金0.9%、失业保险金0.5%),即不得低于1172.93元/人每月。 2.原招标文件第6页(5)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测算依据:按苏人社发〔2021〕72号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响水县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840元/人每月。更正为: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测算依据:按苏人社规〔2023〕4号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响水县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010元/人/每月。各投标人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计取(不可漏项、报价不得为零)。所提供人员的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行测算,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原招标文件中第7页(7)本项目要求每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为11天,国假加班人员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即加班人数不低于15人),各投标人须按不低于2791.68元/人/年填报,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更正为:本项目要求每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为11天,国假加班人员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50%(即加班人数不低于13人),各投标人须按不低于3049.66元/人/年填报,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原投标文件及格式中分项报价表进行了更正,具体更正内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做好投标准备,准时参加开标。 更正日期:2024年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响水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淮海大街东首 联系人:许宇 联系方式:18762519390 2.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地 址:响水县灌江东路1号 联系人:王宇 联系方式:15161937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 电 话:15161937898
响水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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